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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11-16

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其勤奋学习、努力钻研、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制定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党研发【2014】11号)和《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4号)要求,结合国家科学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总体原则

国家科学中心奖学金评定遵循“奖优促强、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在国家、学校发放的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国家科学中心设置奖学金,全面提高研究生奖助学金水平。

为了体系公平原则、提高所有博士生在读期间生活待遇,在国家科学中心出资部分中,将2013级及以前的博士生奖助学金水平提高至2014级博士生相当水平。

 

二、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奖助体系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岗位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国家科学中心科研成果及个人荣誉奖励。

(一)基本助学金

参照学校文件《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岗位奖学金

岗位奖学金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和研究生“三助”津贴三部分构成。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文件及本文件要求评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参见《国家科学中心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文件。

2、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由国家科学中心统一出资,根据考核情况,转给学校统一管理,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国家科学中心每学期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学业考核,并决定奖助学金的等级。如学业考核不合格,按照学校规定停发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同时停发学业奖学金。

3、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

2013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国家科学中心统一出资,按月发放。标准为:硕士一年级最后三个月200元/月,硕士二年级、三年级400元/月。

(三)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科研专项奖学金和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学费奖等四部分构成。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定管理办法见《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文件。

2、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

参照学校相关评审管理办法。

3、博士研究生科研专项奖学金

博士生导师根据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情况提出申请,经国家科学中心中心办公会审核后,在下一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注明。

导师每学期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导师结果并报国家科学中心办公会议决定。根据最终考核情况确定该奖学金的发放期限、等级或取消该项奖学金。

4. 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学费奖励

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三、  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1、评选组织

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导师依据评选基本要求对博士研究生上一学期的研究工作进行考核并给出推荐等级;国家科学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监督导师奖学金评选过程并最终确定博士生奖助学金等级报国家科学中心办公会议。

2、评选实施

(1)评定周期

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生奖助学金每学期评定1次,从博士生入学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对博士生进行考核。每年8月/9月评定后,确定秋季学期(9月至2月)的奖学金;2月/3月评定后,确定春节学期(3月至8月)的奖学金。

(2)评定流程

a.博士生在上一学期按要求提交《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博士生学期科研计划》;

b.博士生按要求提交《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博士生科研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成果附件材料;

c.导师结合学术《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博士生学期科研计划》,评阅学生《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科研进展报告》,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评选基本要求确定奖学金推荐等级(一等或二等)。如博士生未达到评选基本要求或导师提出的基本要求,导师给出“考核不合格”建议。导师将考核结果及奖学金推荐等级反馈给研究生,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修改研究计划并签字确认。

d.国家科学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导师奖学金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最终确定博士生奖助学金等级。对于博士生中的特殊情况,经导师提出申请,由国家科学中心奖助学金评审委员确定奖助学金推荐等级。

e.最终确定的博士生奖助学金等级名单报国家科学中心办公会议;

f.公示获得一等、二等奖学金名单。

3、2014级及以后的博士生奖助学金评选基本要求


表1 2014级及以后的博士研究生各学期奖助学金评选基本要求

年级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不合格情况

博一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加权平均成绩90分以上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所有课程成绩均及格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有课程成绩不及格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博一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加权平均成绩90分以上

l   (本科直攻博要求)到科研院所与企业实践环节考察优秀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所有课程成绩均及格

l   (本科直攻博要求)到科研院所与企业实践环节考察合格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有课程成绩不及格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本科直攻博要求)到科研院所与企业实践环节考察不合格

博二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ISTP/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博二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

l   完成开题环节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完成开题环节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未达到本学期二等奖学金要求的科研成果

l   没有完成开题环节(后续学期如仍未完成开题环节,直接评定不合格)

博三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2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项为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ISTP/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未达到本学期二等奖学金要求的科研成果

博三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3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项为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未达到本学期二等奖学金要求的科研成果

博四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4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并达到国家科学中心规定的相应学科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其中至少有1项为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2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项为近2学期内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未达到本学期二等奖学金要求的科研成果

博四

第二学期及以后

除申请延期情况外,不进行奖助学金评定。延期情况的奖助学金评定方案详见《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研究生延期管理办法》

注1: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博一、博二参照普通博士博一情况进行奖助学金评定。博三以后按照低两个年级的上述标准评定。

注2:休学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在休学期间暂不进行奖助学金等级评定,待复学后继续进行奖助学金评定。

注3:博士4年级及学士直攻博6年级以后,需要继续申请延期就读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研究生延期管理办法》提交申请。

注4:对于有重大贡献(如申请并获得科研项目/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等)的博士研究生,在经导师同意提出申请后,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的奖助学金评定。

4、2013级及以前的博士生奖助学金评选基本要求

表2 2013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各学期奖助学金评选基本要求

年级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不合格情况

博一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加权平均成绩90分以上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所有课程成绩均及格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有课程成绩不及格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博一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加权平均成绩90分以上

l   (本科直攻博要求)到科研院所与企业实践环节考察优秀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所有课程成绩均及格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有课程成绩不及格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博二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ISTP/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博二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

同上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未达到本学期二等奖学金要求的科研成果

博三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2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项为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同上

在此期间,发生以下问题之一,视为此学期评定不合格:

l   没有完成80%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没有合理事由,无故不参加组会3次及以上

l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l   未达到本学期二等奖学金要求的科研成果

博三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3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项为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ISTP/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

同上

博四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4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并达到国家科学中心规定的相应学科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其中至少有1项为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1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

同上

博四

第二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4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其中至少有1项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2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其中至少有1项为近2学期内新增科研成果

同上

博五

第一学期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学金:

l   完全或超额完成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5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其中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本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在此期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即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学金:

l   完成80%及以上学期科研计划

l   累计有3项以上科研成果(录用或发表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有效申请发明专利),其中至少有1项为近2学期新增科研成果

同上

博五

第二学期

不进行奖助学金评定

注1: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博一、博二参照普通博士博一情况进行奖助学金评定。博三以后按照低两个年级的上述标准评定。

注2:休学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在休学期间暂不进行奖助学金等级评定,待复学后继续进行奖助学金评定。

注3:对于有重大贡献(如申请并获得科研项目/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等)的博士研究生,在经导师同意提出申请后,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的奖助学金评定。

四、  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

根据上述说明,国家科学中心2014级及以后的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见表3。

表3国家科学中心2014级及以后的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

年级

国家科学中心奖助学金考评等级

国家科学中心出资

(万元)

奖助学金金额(万元/年)

获奖比例

2014级及以后

博士生1年级

二等

1.2

 

3.0


博士生2年级

一等

2.4

 

4.4

≤20%

二等

1.2

 

3.2


博士生3年级

一等

2.4

 

4.4

≤20%

二等

1.2

 

3.2


博士生4年级

一等

2.4

 

4.4

≤20%

二等

1.2

 

3.2


博士生5年级及以后


0

 

0


注1:奖助学金金额为扣除了学费后的金额。

注2:如导师人数较少,根据具体情况控制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

注3:学士直攻博5年级按博士3年级奖助学金标准,学士直攻博6年级按博士4年级奖助学金标准。

注4:博士4年级及学士直攻博6年级以后,需要继续申请延期就读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国家科学中心博士研究生延期管理办法》提交申请,并进行考核,核定奖助学金标准。

 

2013级及以前的博士生,博士二年级至博士五年级(学士直攻博延长至7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助学金为2.4万元/年,二等奖助学金为1.2万元/年。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只保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由国家科学中心额外补贴按表4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表4国家科学中心考核不合格博士生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年级

国家科学中心奖助学金考评等级

基本生活补助金额*
(平均每月)

博士生1年级

不合格

1000

博士生2年级

不合格

1000

博士生3年级

不合格

1000

博士生4年级

不合格

1000

博士生5年级

不合格

0-1000

* 已扣除了需要交纳的学费。

另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如累计2次不合格,给予警告;如累计3次不合格,直接给予退学处理。对于博士生为硕博连读、本科直攻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可以建议转为硕士。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科学中心所有博士生和2014级及以后的硕士生。2013级、2012级硕士生的国家和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按原有标准执行,其他奖助学金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实施细则经国家科学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NCMS 奖助学金实施方案(2014年11月)正文及附件.pdf

�NCMS博士研究生学期科研计划(模板) (20141014).docx

�NCMS博士研究生科研进展报告(模板) (2014100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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